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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原则是促进司法公正、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方法,也是人民法院与时俱进,适应司法改革潮流,提升司法品质,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的必然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历来格外的重视司法公开工作,继2009年12月发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之后,今年10月15日又确定了1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进一步明确了司法公开的标准。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的各项要求,从始至终坚持“阳光司法”,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了从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到法院管理和工作举措,多层次、全方位的对外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推进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消除其对司法不公的合理怀疑

  一是加强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按照“公开、便民、周到”的原则,把立案大厅划分为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和纠纷调处四大功能区域,分设了6个接待窗口,优化了工作程序,为群众提供诉讼材料收取、咨询解答、立案审查、费用核算、单据交收、文书送达等“一站式”服务。统一立案信访大厅形象标识,添置取号机、POS刷卡交费机,播放《走进法院》导诉短片,方便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和办事流程。

  二是合理调整审判运行机制。按照让老百姓“看得见、懂得起、办得成”的原则,推行大立案工作模式,实现审判专门工作与辅助性事务分流,集中办理审判辅助事务,以前当事人要跑3-4次办理的事项现在可以一次办理完毕,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讼累。立案庭分设立案、送达、速裁三个组,由立案组负责立案、信访、导诉、材料收转、预约法官和内勤工作;送达组负责处理排期、送达、诉讼保全、调取证据、鉴定、评估、拍卖等审判辅助性事务;速裁组负责办理立案调解和案件速裁审理。

  三是建立信息查询系统。在立案大厅设置了信息触摸查询系统,当事人可以查询法院审判组织机构、工作动态信息、案件信息和法律和法规;设立了档案数字化查询平台,档案查询和利用更规范便捷;在案件受理通知书上公开各审判业务庭的联系方式,方便当事人通过电话查询案件办理情况。

  四是加强诉讼引导。在立案大厅同时开通了导诉台人工导诉、视频短片导诉、电子触摸屏导诉、便民手册导诉、《审判流程》公示牌导诉,当事人能够最终靠五种方式得到诉讼引导帮助,满足了不同文化层次、年龄人群的需求。在立案大厅和调解室中,将法庭布置、案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诉讼文书样式、服务承诺、司法救助等内容上墙公示,印制了《立案指南》、《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信访指南》等便民手册,引导当事人对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保持清醒的认识,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了因诉讼知识缺乏而导致不利后果,切实解决了群众到法院诉讼的“问累”和“跑累”。

  (二)推进庭审公开,确保“阳光审判”。将庭审所有的环节全面公开,使案件审理流程处于动态的透明状态。

  一是庭审公告公开。通过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案件的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合议庭成员,方便群众旁听;在立案大厅外安置宣传栏和公告栏,公开法院的工作措施,张贴各类案件审判信息公告;在各便民诉讼站点对上班时间、工作内容、值班法官、联系方式等进行公告,方便群众到便民诉讼站点进行诉讼;对于一些影响较大、群众较为关注的案件,在关注人群的聚居地张贴开庭公告,方便群众参加旁听。

  二是审判过程公开。庭审中保障当事人必要的陈述和辩论时间,做到当庭举证、当庭质证,让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能当庭认证的尽量当庭认证,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依托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法庭实现了庭审全程公开,我院建立了4个数字化法庭,可对庭审过程实行全面、同步监控和录像,并可在内网上同步直播,这中间还包括一个远程数字法庭,法官和刑事被告人分别在数字法庭和江北区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同步完成庭审活动。

  三是裁判结果公开。强调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做到用语规范,简洁清晰,精练易懂,充分说明案件事实的认定过程、适用法律的理由,解释运用自由裁量权的法理、逻辑规则及所考量的因素。认真开展判后答疑,运用法理、事理、情理结合的方法,向当事人阐明程序的合法性和结果的公正性,地消除当事人的疑虑。

  一是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依托信息化网络站点平台,优化执行流程,防止“暗箱操作”。实行执行监督权、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分权制衡,打破了执行法官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模式。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立执行110工作平台,为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执行力度和处置执行突发事件创造了条件。

  二是搭建执行信息平台。对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通知、传票、财产申报、查封、扣押、评估、拍卖、交付等各环节的数据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地录入系统。通过升级执行案件信息数据库和查询模块,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有条件地公开执行信息。

  三是公开执行程序。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执行费用、承办法官及合议庭;公开各项执行措施,邀请当事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当事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执行难”有了切身体会,加强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公开执行听证,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情况,要求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做举证,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申请进行公开听证。

  四是严格规范司法评估拍卖。加强对评估拍卖机构的监督制约,建立准入、考核和淘汰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清除“操作空间”。将委托评估、拍卖、变卖等相对独立的执行实施权事项,从执行机构剥离出去,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行使。

  二、主动向公众开放提高司法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方便群众了解支持法院工作

  一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1-10月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审理150余人次。在法庭内专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席位,特别是“涉黑”案件审理,全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增强了案件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增进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二是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从交办、落实、催办、回复等环节入手,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共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件,满意率100%。此外,还主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20余条,把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

  (二)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走进法庭、走近法官,参观法院办公场所、旁听案件审理、与法官座谈交流,以此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消除群众对法院的神秘感、陌生感,让法院成为普法教育的课堂。

  今年邀请西南政法大学学生、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等到我院旁听庭审230余人次;邀请社会各界参观我院心理辅导室、特色调解室、荣誉室、数字法庭等100余人次。10月21日,20多名区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了我院便民诉讼网络建设,通过听取汇报、到各巡回法庭和诉讼站点当地考验查证、与当事人交流,人大代表对我院便民诉讼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今年完成了新一届45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从专业相关知识、职业背景、履职时间要求等方面严格选任条件,选任的陪审员具有广泛性和代表型,能够真正履行陪审职责。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功能、监督功能、和解功能、宣传功能,逐步扩大了司法民主,彰显了司法公开,1-10月,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280余人次。

  (四)主动延伸司法公开。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和审务“三进”活动,依托便民诉讼网络站点平台,开展巡回审判、上门办案,促进纠纷就地解决,实现司法公开,1-10月共开展巡回审判70余件次。针对辖区内工业园区较多、企业类型多样等特点,全方面开展审务进园区活动,主动提供法律服务。我院是西南政法大学的教学实习基地,广泛开展审务进学校活动,今年共组织校园庭审活动5次,参加旁听观摩的学校师生2000多人次。依托便民诉讼站点,主动进社区发放宣传资料和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就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妇女维权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法院工作。

  (五)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坚持“司法宣传是法院工作的第二条战线”,注重对法院工作的宣传公开,强化重要工作的宣传策划,做到重大工作举措同步宣传;主动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主动提供信息源和宣传素材,引导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法院工作。

  今年以来,组织策划了“执行110联动机制”、“反家暴联动机制”等宣传报道活动10余次,在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媒体发表稿件10余篇,在本地报刊媒体和网络发表稿件100余篇。我们在法院办公楼外安置了六个固定式不锈钢宣传栏,共12个版面,公开宣传法院工作举措、队伍建设、文化建设、以及审判执行便民措施,还开辟了征地拆迁案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的专题宣传栏。加强法院信息宣传工作,从1-10月通报的情况去看,在全市法院信息工作中名列前茅,居江北政法系统第一,全区86个区属部门第四,为推进法院工作营造了的良好的信息、宣传舆论氛围。

  三、健全完善司法公开措施,构建司法公开常态化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任何事物只要是在不公开的状态下,就难免引发人的猜想和怀疑。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强烈的司法公开呼声,江北区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对司法公开的理论认识,在司法公开的实践探索中丰富手段,创新举措,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司法公开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常态化工作,规范有序地向人民群众公开法院的工作环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认知、理解和信任,营造清新和谐的司法氛围。

  一是公开制度纪律。在立案大厅设置了“五个严禁”和“四个一律”的公示牌;在立案大厅提供“廉政监督卡”供当事人取阅使用;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发放《便民联系卡》、《廉政监督卡》、《案件监督卡》等,方便当事人监督法官办案,确保司法公正。

  二是通过网上办案实行全程监督。今年我院全面实施网上办案,在年初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将所有诉讼材料同步录入。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审判运行实行专业化管理,对审判执行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和运行过程的动态监控。实行审判工作双月通报制度,落实绩效考核,实现了审判流程的节点控制和审判信息的阳光公开。同时有正积极推动网上办案系统与网络上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相互连通,方便群众查询、咨询和监督。

  三是通过院长邮箱搭建民意沟通直通车。通过报刊网络公开了院长邮箱,坚持院长每日亲自查看、亲自回复,做到“来则必批,批则必办,办则必复”。今年以来,院长邮箱共收到有效邮件166件,涉及案件56件,已处理完毕54件,切实做到了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四是进行舆情监控和回应。依托及信息化建设成果和科学技术手段,格外的重视网络舆论环境下司法与民意的沟通,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了网络舆评员制度,收集每日舆情,形成了“每日舆情摘报”和“舆情特刊”两种载体,对涉及法院工作的舆情做多元化的分析研判,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有质疑早回应、早消除。

  当前,各地法院正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所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任务更艰巨。

  人民法院必须纵深推进司法公开,从庭审公开扩展到全方位公开;从审理信息公开延伸到管理工作的审务公开;从静态的司法公开方式发展到多角度、全方位动态化的传播方式。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切实做到阳光司法,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才能使人民群众从阳光司法中了解司法工作、理解和支持司法工作,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从而促进法院工作更加规范文明,提高司法权威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