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产品展示 > 企业宣传栏

新闻中心

向两会报告丨湘潭市着力构建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药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护群众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标准,持续加强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药品安全治理机制方式方法创新,持续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持续深化安全专项治理,全市连续多年未发生源发性、系统性药械化质量安全问题,有力保护公众健康,促进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今年,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超120亿元,税收11亿元。湖南省医疗器械产业园获评全国“年度医疗器械标杆产业园区”。

  全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员会议暨全市药品监管工作会议。

  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湘潭市加强党委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市级层面成立湘潭市药品安全暨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对各县级政府进行药品安全考核,高位推进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推动落实、部门依法监管的全市药品安全治理格局。在领导小组框架下,县(市)区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持续夯实药品安全基础。

  药品监管属于科学性、系统性、专业性很强的监管。湘潭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配备与监管事权相匹配的专业监督管理力量,构建起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药品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药品审批、监管事权划分的规定》,建立药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明晰和强化各部门监管职责,建立监管执法考核评价机制,形成事权清晰、权责明确、统一协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药品监管体系。

  各县(市)区也对照标准健全组织架构,特别是针对乡、镇、村等薄弱环节,切实发挥各级组织和群众在药品安全工作中的作用,整合乡镇、农村药品监管资源,建立乡镇(街道)药品安全协管员、村(社区)药品安全信息员(简称“两员”),印发了《湘潭市落实药品安全“两员”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全市共明确药品安全协管员43名,药品安全信息员719名,充实和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构建起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药品安全体系,提高监管效能。

  湘乡市创新推出包保督导机制,市、乡、村三级506名干部包保督导1552家药械化经营主体,对药品安全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实现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规范化、具体化、常态化,进一步压实了药品安全属地管理、企业主责“两个责任”。同时,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对各乡镇药安办进行规范化改造全覆盖,打通药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是否达标、执业药师是否按时到岗……在韶山市清溪镇市场监管所,打开市场智慧监管平台,监管人员可实时对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行为进行监测,实现了视频监控、数据查询、处方药监管、 重点药品监管、综合管理、风险预警、执业药师管理、药品追溯查询、药品应急召回等功能,公众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利用远程监控,非常大地节省了人力和时间,监管不再受时间、空间、极端天气等客观条件的限制。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监管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开展实时远程检查。

  针对发现的问题,监管人员可及时通过平台发送整改要求,督促药店限时完成整改并反馈图片、文字等信息。对于整改不到位,或者经常监测到不规范经营行为的药店,监管人员再精准开展现场监管。这样既提高了监管效能,又降低了监管成本。

  面对市场监管基层“人少事多、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效能不高”等难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织好智慧监管“一张网”,充分运用大系统、大数据、大平台,一体化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延伸监管视角和触角,提升监管的预见性、靶向性、时效性。

  在药品安全的监管中,常常存在检查不够深入、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低等难题。对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实施市药械化标准化检查系统,坚持法治引领,将梳理的权责清单嵌入智慧平台中,形成统一的药械化日常检查标准化流程模板,将检查任务通过系统层层下发到基层局、所,实现检查执法标准化、检查执法信息化、探索风险评估数据模型、推动工作标准法制化。

  监管人员表示,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能清楚地知道每项工作的具体步骤,在检查时避免了因缺乏经验或检查习惯不同而导致漏项,减少了自由裁量的空间和廉政风险。同时,通过建立企业风险评估模型,开展大数据分析研究,为将来开展精准检查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和决策参考,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面。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药械化不良事件的发生,湘潭市实现市、县、乡三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全覆盖,并积极地推进社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四级监测网络建设,更全面、准确掌握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湘潭市监测工作连续两年获国家级通报表扬。

  与此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湘潭市药品零售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对市场主体按照信用状况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药品信用档案系统,实现“零距离”监管服务。

  近年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紧盯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重点区域,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与强化部门联动相结合,全力筑牢药品安全“铜墙铁壁”。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办药械化违法案件338起。

  为排查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掌握药品质量安全状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依法依规、突出重点、有效覆盖、检监结合”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加强抽检与监管、执法业务科室联动,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存在风险的问题,加大监管措施和执法力度,推进高效能监管。

  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是湘潭市医疗器械、智能制造产业集聚高地,累计引进医疗器械企业280多家。产业越发展越要守住安全底线。在省药监局的支持下,湘潭市成立湖南省医疗器械审评核查湘潭工作站,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在“严格把关、从严要求”“提速不降质”的前提下开展预审工作,全力提升审评审批质效。

  加强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解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分离执法有一定的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严厉打击药品犯罪、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手段之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联合印发《湘潭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等4项制度,促进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与完善,形成横向互通态势。对大案要案,在现场取证时由市场监管联合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联合出动,收集第一手证据;在后续查办时由检察机关、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全面加强全市药品监管执法工作的信息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办案、案件会商、案件协作,形成对药品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工作合力。

  在日常监管上,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卫健、公安开展涉医品和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将经营品和第一类、第二类作为检查重点,严查货物流和资金流,严防购销环节风险隐患;联合卫健、公安、邮政开展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联合检查。

  维护药品安全,既是维护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也是维护每个利益相关者的个人利益,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基于此,湘潭市深植“社会共治”理念,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推动药品安全治理模式由“一元单向监管”逐步转型为由政府和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机构和民众“多元交互共治”,努力构建更紧密的命运共同体。

  注重监管能力建设。加大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培训力度,依托市内优秀院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资源,邀请GSP专家及行业内业务骨干为全系统药品监管一线执法人员和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内容涵盖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的意义和作用、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重点项目、药品网络销售管理、案例分析等,为推动药品经营领域的安全规范奠定了基础。

  筑牢药品安全群众防线。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的利用微信公众号、新湖南、湘潭在线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监管工作,普及法律和法规,并对投诉举报进行奖励,充分调动群众关注药品安全的积极性。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禁毒日、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通过“摆摊设点”、云传播、打造示范街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合理的用药理念,进一步提升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营造全社会药品安全共治共享氛围。

  走进湘乡市药品安全示范一条街,公交站牌宣传栏里的药品安全知识让人眼前一亮。候车时,市民就可浏览学习儿童用药、老年人用药、慢性病用药、正确使用抗生素、正确使用维生素、中药知识科普、药品不良反应等内容,提升自身安全用药意识。

  不仅如此,湘乡市还从督导示范街企业严格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做药品管理、提高从业人员整体服务水平等方面发力,打造一条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的药品经营、使用示范街,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广先进管理经验,逐步实现全市药品管理自动化、自主化、智能化。

  压实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典型示范引领、信用奖惩、有奖举报、责任约谈、责任追究等机制,推动企业有效落实法律和法规制度。发挥药品行业协会作用,服务企业产品质量、制定行业的品质衡量准则、带领企业依法经营。

  小药品、大民生,药品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湘潭市将守牢药品安全底线,全方位做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药品安全治理与时俱进,不断上台阶、上层次、上水平,为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