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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市展览馆征集标识牌设计的具体方案 截止至10月25日

  10月9日,青岛市公共空间艺术促进中心发布了《青岛城市展览馆标识牌设计的具体方案征集公告》。

  青岛城市展览馆(原名青岛规划展览馆),2012年12月29日正式面向公众免费开放,2022年1月做全面提升改造,9月24日开馆试运行。此次提升改造以“圆梦”为主题、以国土空间规划为蓝本、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公众参与为导向,通过主题焕新、内容更新、空间革新、技术创新等手段全面激活展馆,打造独具青岛特色的城市会客厅。

  为适应城市展览馆的新名称、新定位、新形象,现公开征集青岛城市展览馆标识牌设计的具体方案。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0月25日(作品投稿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有专业设计能力的团队及设计师均可参加。

  01设计方案与青岛城市展览馆的主题、定位相符合,在形式、色彩、灯光等方面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展现场馆独特的文化品格,提升城市文化品味。

  02作为公益性场馆标识牌,应满足公众的审美需求。在设计中最大限度地考虑艺术的多样性,兼具功能性和艺术性,能够彰显公共艺术的理念,承载青岛城市展览馆的文化内涵。

  03标识牌设计要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影响车辆行驶,不妨碍各项设施的安全指标。标识牌应采用生态环保材料和施工工艺,易于维护管理,且耐风雨、耐腐蚀、耐高温等。

  01参选方案一定是参选者原创,其方案不得挪用国内外的艺术作品或有任何抄袭、复制等行为,也不得将方案一稿多投。

  02参选者需具备设计与施工能力,保证设计、实施工程的方案的完整性,按照参与说明的要求提供对应材料。

  03标识牌高度在7-8米为宜,宽度在1-2米(可依据环境做出适当调整)。

  方案征集完成后,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方案评审专家组,根据征集方案评选出总分第一的设计的具体方案作为最终实施方案(设计的具体方案占70分,价格分占30分)。

  01参选方案一定为参选者原创。违反本条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参选者承担,造成征集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违约金、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为维权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选者承担。

  03入选方案不得参与其他商业活动、竞选参赛、重复投稿、营利性展览等,若经发现,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征集方损失的,由入选方承担。若入选方案在学术性活动、出版物、媒体网站中使用须事先获得征集方的书面同意。

  将报名表、设计成果、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等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青岛城市展览馆标识牌设计的具体方案投稿”)。

  2、方案图纸:平面图、立面图和白天、夜间各三张以上不同视角的三维效果图(格式统一为jpg、A2图幅)。

  3、文字表述:方案名称、作品体量、设计理念、内涵解读、色彩构成、材质选择、制作流程与工艺、施工流程等内容。

  4、可同时提供影像多媒体、模型、作品局部实物等其他能说明方案能够迅速合理付诸实践的相关材料。

  04凡参加本次设计参选者将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内容,无须再行书面和其他方式予以确认。